日期:2025-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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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曾是共青團員 影響綠卡申請 |
我們的I-485待審(pending)快兩年了,主副申請人同時被拉去面試。當時的I-485黨員那項都是填no,但是副申請人面試時候被逼問出「youth league」(共青團員),然後發來補交文件通知(RFE),要求證明不是黨員,還說要政府原件。請問,這個怎麼處理?
答:
因為沒有看到移民局RFE的通知,不清楚究竟移民局要你補什麼材料。根據法律,如果副申請人在面試時承認曾經加入過共青團員,那麼按照移民法,是不可以移民的,除非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的情況,或申請豁免並被批准。根據美國移民法第212(a)(3)(D)(i)條的規定,移民簽證申請人如目前或曾經是共產黨員或與共產黨組織有關聯,則被禁止入境。曾經是共青團員,通常被認為是與共產黨組織有關。這條規定也適用於在美國國內申請調整身分。但法律以及聯邦法院的判例也規定或確認了幾種例外,符合這幾種例外情形的,仍可移民或調整身分。
a)在遞交移民申請的時候,已經退黨或終止關聯已超過兩年或五年。(假如該黨在申請人的國家控制政權的話。)
b)參加共產黨組織或與其關聯是非自願的,如參加這樣的組織是為了就業或獲得食品分配或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需要,或參加的時候不滿16歲,並在16歲之前終止成員關係的。
c)申請人的黨員資格是沒有意義的,即申請人缺乏在政治和意識形態上對共產主義的信仰。如申請人不符合上述的例外情形,但是有美國公民的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或是美國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則可以申請人道豁免。移民官讓副申請人補充的資料,目的應是為了確定他是否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例外情況,如終止關聯超過五年等。如符合例外的情況,不需要申請豁免,仍可批准綠卡申請。
轉自: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4560/8897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