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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專頁/I-485審理期間 出境最好別超過90天
我的I-485仍在審理中,估計要大約五年,等表A排期(Final Action Dates,意指指綠卡名額可使用的最終裁定日期,也就是「批准排期」)排到。目前,我已有AP(回美卡)EAD(工卡),在中國仍有工作。請問,我能不能每半年回美國停留兩周,處於跑卡狀態?律師對此說法不一,沒有法律明文規定要住在美國多久,我自己的律師建議離開美國不要超過180天。但也有律師建議離美不要超過90天,且每年在美國時間要超過183天,做稅務居民。我到底能不能跑卡?風險有多大?會在進美國時候攔下,還是I-485被拒絕?每四到五月回一次美國、有證據顯示願意留在美國居住就可以嗎?
 
 
 
答:
 
你是對的,不同律師對於持有基於I-485申請的回美紙(Advance Parole)人士可在美國境外停留多久有不同看法。我們傾向保守處理,即不建議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90天。
 
 
我們正進入川普政府執政移民法更嚴格的時代,在拜登政府下可能被視為可接受的風險,如今在國土安全部(DHS)從以往的福利審批轉向更強調執法的態度轉變之下,可能會變得更加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