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綠卡過期,換新申請pending,給了I-797 Notice of Action。我打電話給移民局問可不可以去local office蓋個延期章,被告知I-797就自動延期一年。我打算年底前回國(家人中風康復中),不知道過中國海關時會不會有麻煩,還是說把I-797搞個翻譯公證就可以了呢?上次回去覺得海關查得挺嚴的,雖然沒有啥勸退,但是各種文件從值機櫃檯到海關看得都挺仔細。怕他們說「這是啥規定,沒聽說過」,就麻煩了。
答:
你的綠卡換新的I-90申請收據(即你所說的I-797 Notice of Action)上已經寫明:申請人的綠卡從失效之日起自動延期12個月。出入境時出示 I-90 收據和已過期的綠卡,即可作為你綠卡身分仍然有效的證據,美國海關不會為難你。